发明名称 一种回香鸡爪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回香鸡爪的制作方法,将原料鸡爪洗净沥水;将鸡爪放入浸泡液中,在0-10℃温度下浸泡1-3小时;浸泡液按照料酒1-10:生姜1-5:大葱1-5:白糖0.5-2: 盐5-15:水100质量比配制浸泡液;将鸡爪,在30-50℃温度范围内,烘烤0.5-1小时;将鸡爪煮卤,时间2-5小时;所述的煮卤液,其组分及重量含量范围为,茴香0.5-1、甘草2-4、薄荷0.5-1、砂仁1-2、豆蔻1-2、味精2-6、盐6-10、糖0.5-1、料酒2-4;将煮卤后的鸡爪沥干,在30-50℃温度烘烤,时间为0.1-1小时。本发明的鸡爪食品,形成了一个系列,有麻辣、鲜香、五香、淡雅等,其口感好,尤其是辣味显著降低,不能食用辣味的消费者都敢食用的,满足更多食用者的需要;保留了鸡爪食品优点的同时,更增添了独特的风味和口感。
申请公布号 CN10532590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17
申请号 CN201510802816.0 申请日期 2015.11.19
申请人 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周玉洪;魏永香
分类号 A23L13/50(2016.01)I;A23L13/20(2016.01)I;A23L13/40(2016.01)I;A23L13/70(2016.01)I 主分类号 A23L13/50(2016.01)I
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代理人 梁展湖
主权项 一种回香鸡爪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将原料鸡爪洗净沥水;2)将洗净后的鸡爪放入浸泡液中,在0—10℃温度下浸泡1‑3小时;浸泡液包括料酒、生姜、大葱、白糖、盐和水,按照1—10:1—5: 1—5:0.5—2: 5—15:100质量比配制浸泡液;3)将浸泡液中浸泡后的鸡爪,在30—50℃温度范围内,烘烤0.5—1小时;4)将烘烤后的鸡爪,放入煮制容器的煮卤液中,进行煮卤,时间2—5小时;所述的煮卤液,包括茴香、甘草、薄荷、砂仁、豆蔻、味精、盐、糖和料酒,茴香、甘草、薄荷、砂仁、豆蔻都是粉末,预先制作成粉末状,其重量含量范围为,茴香0.5‑1、甘草2‑4、薄荷0.5‑1、砂仁1‑2、豆蔻1‑2、味精2‑6、盐6‑10、糖0.5‑1、料酒2‑4,预先炒制2‑5分钟的茴香、甘草、薄荷、砂仁、豆蔻,连同味精、盐、糖和料酒加入水中,制作成煮卤液;5)将煮卤后的鸡爪沥干,在30—50℃温度烘烤,时间为0.1—1小时,制得本发明的回香鸡爪休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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