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可供充电之充电器。
图式所揭露之色彩为本案不主张之部分。
本案系有关于一种充电器之设计,尤指如附图所示整体线条时尚有型之意境设计,俾供使用者于视觉上的新享受。
参阅全部附图所示,其整体而言本创作为具弧度之长方体,可清楚看出从右后角处经右前角处往左前角处形成环绕边框,且环绕边框内具有类似木质之皮革花纹产生独特别致的设计感受;且于前侧处具有方形插槽,并在后侧下方处形成与插头对应之矩形凹槽。
综观上述,本案其具有时尚有型之意境设计且产生独特别致的设计感受,而产生尤为新颖之视觉感受,诚属难得之创作,且从未见于任何刊物或曾公开使用,完全符合〔新颖性〕及〔创作性〕之设计要件,依专利法之规定向 钧局提呈本案设计专利申请。尚 钧局暨贵审查委员能惠予审理,并早日赐准本案设计之专利,实感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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