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模块和包括所述液晶显示模块的液晶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模块和包括所述液晶显示模块的液晶显示器。所述液晶显示模块包含液晶显示面板和形成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每个上表面和下表面上的偏光板,其中所述偏光板包含偏光片和形成于所述偏光片的至少一个表面上的聚酯膜,所述聚酯膜具有0.1到0.18的折射率差值(nx-nz)(nx和nz分别是在x轴和z轴方向上在550nm的波长下的折射率),并且所述液晶显示模块具有1.0%或大于1.0%的对比率45°和对比率135°,如分别由方程式1和方程式2表示。本发明提供的液晶显示模块可补偿侧面对比率和侧面视角同时减少其两个侧面的亮度差异。
申请公布号 CN1053197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10
申请号 CN201510437969.X 申请日期 2015.07.23
申请人 三星SDI株式会社 发明人 静妍周;金爱卿;金韩秀;申光浩;申东允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G02F1/13363(2006.01)I;G02B5/3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代理人 彭雪瑞;臧建明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模块,包括:液晶显示面板;和形成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每个上表面和下表面上的偏光板,其中所述偏光板包括偏光片和形成于所述偏光片的至少一个表面上的聚酯膜,所述聚酯膜具有0.1到0.18介于在x轴方向上的折射率和在z轴方向上的折射率的差值nx‑nz,其中nx和nz分别是在所述x轴和所述z轴方向上在550nm的波长下的折射率,以及所述液晶显示模块具有1.0%或大于1.0%的对比率45°和对比率135°,如分别由方程式1和方程式2表示:对比率45°=A/B×100   ‑‑‑‑(1)其中A是在45°/60°的视角下使用所述液晶显示模块测量的亮度值并且B是在0°/0°的视角下使用所述液晶显示模块测量的亮度值,以及对比率135°=C/B×100   ‑‑‑‑(2)其中B是在0°/0°的视角下使用所述液晶显示模块测量的亮度值并且C是在135°/60°的视角下使用所述液晶显示模块测量的亮度值。
地址 韩国京畿道龙仁市器兴区贡税路15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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