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管道警示桩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管道警示桩,采用三段式功能设计,包括:连接段、中段、入土段。便于拆卸和安装,拆卸后体积小、能够随车携带、现场组装,入土段的第二端为尖端设计,可以直接插入土层中,无需埋设工具,能够迅速对现场进行区域标识、警戒,兼具警示桩和警戒带功能。 |
申请公布号 |
CN20502858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2.10 |
申请号 |
CN201520680291.3 |
申请日期 |
2015.09.02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增彬;柳文;刘铁志;张彪;郑旭洋;李宝新 |
分类号 |
G09F7/18(2006.01)I;G09F7/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7/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马苗苗 |
主权项 |
一种管道警示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警示桩包括:连接段、中段、入土段;所述连接段的第一端的端面开设有缝隙,能够嵌入警戒带,所述连接段的第二端连接所述中段的第一端;所述入土段的第一端连接所述中段的第二端,所述入土段的第二端为尖端设计,能够插入地层中。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