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警示矿灯 |
摘要 |
一种适用于矿井井下及在较昏暗场所作业人员照明用的一种便携式警示矿灯,包括电源(1)、灯头座(2)、开关(3)、主光源(4)、付光源(5)、透光孔(6),主光源用于照明,付光源安装在透光孔(6)后面。发明可以通过透光孔(6)发出的醒目光亮,对两侧行来的车辆、人员发出一种提醒或警示信号,使之及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
申请公布号 |
CN1052994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2.03 |
申请号 |
CN201410372943.7 |
申请日期 |
2014.07.25 |
申请人 |
李佳博 |
发明人 |
李佳博 |
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W131/4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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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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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适用于矿井井下及在较昏暗场所作业人员照明用的一种便携式警示矿灯,包括电源(1)、灯头座(2)、开关(3)、主光源(4)、付光源(5)、透光孔(6),主光源用于照明,付光源安装在透光孔(6)后面,其特征在于:主光源(4)和付光源(5)是并联在一起由开关(3)控制。 |
地址 |
461700 河南省襄城县范湖乡罗庄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