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适用于高职类院校的心理咨询桌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用于高职类院校的心理咨询桌,桌面上设置有隔挡底座将桌面一分为二,并在隔挡底座上固定设置有隔挡,来访者和心理咨询老师被隔挡隔开;隔挡由相邻的两部分构成,分别为单向透视玻璃和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的显示面朝向来访者一侧;在桌面上还设置有窗口双向对讲机,包括分处于隔挡两侧的主机和分机,所述主机设于心理咨询老师所在一侧的桌面上,所述分机设于来访者所在一侧的桌面上。采用给心理咨询桌,心理咨询老师与学生之间隔开,但不影响两者之间的通话交流,并且心理咨询老师可以观察到学生的表情,从而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真实内心活动。 | ||
申请公布号 | CN20500630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2.03 |
申请号 | CN201520539881.4 | 申请日期 | 2015.07.22 |
申请人 |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发明人 | 孙克波;张华玲 |
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上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5 | 代理人 | 胡东升 |
主权项 | 一种适用于高职类院校的心理咨询桌,包括桌面(1)以及支撑所述桌面的桌腿(2),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面上设置有隔挡底座(3)将桌面一分为二,并在所述隔挡底座(3)上固定设置有隔挡(4),来访者和心理咨询老师被所述隔挡隔开;所述隔挡(4)由相邻的两部分构成,分别为单向透视玻璃(41)和液晶显示屏(42),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显示面朝向来访者一侧;在所述桌面上还设置有窗口双向对讲机,包括分处于隔挡两侧的主机(5)和分机(6),所述主机(5)设于心理咨询老师所在一侧的桌面上,所述分机(6)设于来访者所在一侧的桌面上。 | ||
地址 | 230051 安徽省合肥市梁园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