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滤除或杀灭空气污染物、提高空气清洁度。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8028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03
申请号 CN201530398191.7 申请日期 2015.10.15
申请人 攀枝花学院 发明人 谭丽梅;李莎;袁羽佳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代理人 刘世平
主权项
地址 617000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