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管理装置、拍摄装置、拍摄系统以及判定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管理装置、拍摄装置、拍摄系统以及判定方法。提供一种能够简单地知道是否能够在相机中新安装进行拍摄的应用的管理装置。进行在拍摄装置利用变焦倍率确定的可拍摄的拍摄范围内是否包含一个以上既存的应用中的任一个需要的拍摄区域和新运行的应用所需要的拍摄区域的第一判定,如果第一判定为肯定,则生成表示能够将新运行的应用安装于拍摄装置的信息。
申请公布号 CN10530681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03
申请号 CN201510329107.5 申请日期 2015.06.15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川村雄三;若井良平;宫崎秋弘
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林娜;段承恩
主权项 一种能够与拍摄装置通信的管理装置,所述拍摄装置拍摄基于变焦倍率确定的拍摄范围,所述管理装置具备:受理单元,受理在所述拍摄装置中新运行的应用所需要的拍摄区域的指定;取得单元,针对在所述拍摄装置中已经安装的一个以上既存的应用的每一个,取得表示所述既存的应用所需要的拍摄区域、表示所述拍摄装置拍摄所述拍摄区域时的时间的长度的拍摄时间以及所述拍摄装置拍摄所述拍摄区域时的变焦倍率的信息;生成单元,基于由所述受理单元受理到的所述新运行的应用所需要的拍摄区域和所述取得单元取得的与所述一个以上既存的应用的每一个对应的拍摄区域、所述拍摄时间以及所述变焦倍率,生成表示是否能够将所述新运行的应用安装于所述拍摄装置的信息;以及输出单元,输出表示是否能够安装于所述拍摄装置的信息,所述生成单元,进行在所述拍摄装置利用所述变焦倍率确定的拍摄范围内是否包含所述一个以上既存的应用中的任一个所需要的拍摄区域和所述新工作的应用所需要的拍摄区域的第一判定,如果所述第一判定为肯定,则生成表示能够将所述新运行的应用安装于所述拍摄装置的信息。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