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
摘要 作揭露一种筷子,其包含二筷体,各筷体包含夹持部及手持部。其中夹持部为金属夹持部,手持部为木质手持部或竹质手持部,手持部之一端与夹持部之一端接合。
申请公布号 TWM516377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01
申请号 TW104217325 申请日期 2015.10.29
申请人 林绍塘 发明人 林绍塘
分类号 A47G21/10(2006.01) 主分类号 A47G21/1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国光;张仲谦
主权项 一种筷子,其包含: 二筷体,各该筷体系包含: 一夹持部,其系由一第一材质所制成;以及 一手持部,其系由一第二材质所制成,其一端与该夹持部之一端接合; 其中,该第一材质系相异该第二材质。
地址 新北市中和区连城路263巷18弄20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