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挟持工具
摘要 明提供一种以连续之山谷状的挟持齿确实地将挟持对象予以挟持,且可确实地进行挟持于一对挟持齿之间的挟持对象之2次作业的挟持工具。
申请公布号 TWI519391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01
申请号 TW104105552 申请日期 2015.02.17
申请人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崎充弘;川合真之介;安藤雅则;福田真优
分类号 B25B7/22(2006.01);B25B7/02(2006.01) 主分类号 B25B7/2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陈昭诚
主权项 一种挟持工具,系包含:一对臂部(1、2),系在前端侧具有颚部(4),在后端侧具有握柄(5);以及连结轮毂部(6)与连结轴(3),系用以将两臂部(1、2)连结成X字形;且在两臂部(1、2)之各颚部4的对向面之前部形成有横挟持齿(11),其中,在两臂部(1、2)之间设置有挡止具(18),该挡止具(18)系用以在对握柄(5)进行握住操作之际限制两臂部(1、2)之颚部(4)的握住限度,横挟持齿(11)系由复数个横肋条齿(17)所构成,该横肋条齿(17)系朝与往前后方向行进之工具中心轴8交叉的方向延伸而连续成山谷状者,当将比位于两颚部(4)之最后端的横肋条齿(17)更靠近前方之处规定为前方区域(23)时,挡止具(18)系设置在除了前方区域(23)以外的部分,设置在一方颚部(4)之横肋条齿(17)、与设置在另一方颚部(4)之横肋条齿(17)系以前后位置偏离之状态配置,并构成为:在对两臂部(1、2)进行握住操作直到挡止具(18)所致之握住限度为止的关闭姿势下,一方颚部(4)之横肋条齿(17)的山部(17a)进入另一方颚部(4)之横肋条齿(17)的谷部(17b)内,且包含横肋条齿(17)之两颚部(4、4)的前方区域(23、23)彼此处于非接触之正对姿势。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