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除臭剂
摘要 本发明提出一种除臭剂,以总计100重量份计,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物质,羟基柠檬酸:1-2;羟基柠檬酸三钠:1.2-1.8;二溴醇:0.5-1;表面活性剂:0.5-1;茶树精油:1.2-2.5;桂花精油:0.5-1;檀香精油:0.5-1;十六烷醇:10-20;分散剂:5-20;增溶剂:10-20;去离子水:余量。本发明可对酸、碱和恶臭物质同时作用,从根本上消除多种异味;30-150s可去除93%的空气中异味,180s可去除98%的空气中异味。同时添加了精油成分,丰富了除臭剂的整体香氛气息。通过合理的配比,使除臭剂的功能及气味都达到使用者满意,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申请公布号 CN1052680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7
申请号 CN201410242723.2 申请日期 2014.06.03
申请人 大连泉盛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全胜
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A61L101/36(2006.01)N;A61L101/34(2006.01)N;A61L101/56(2006.01)N 主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代理人 郑自群
主权项 一种除臭剂,其特征在于,以总计100重量份计,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物质:<img file="FDA0000515180810000011.GIF" wi="1234" he="1286" />
地址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8号61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