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不锈钢钢格板表面处理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不锈钢钢格板表面处理组合物,包括酸洗液和钝化液,所述酸洗液包括:盐酸10%—20%,硝酸10%—15%,有机酸10%—20%,缓蚀剂5%—10%,表面活性剂10%—20%,硫酸10%—20%,乳化剂2%—5%,余量为水,所述钝化液包括:盐酸10%—20%,硝酸5%—15%,阳离子活性剂5%—10%,环六亚甲基四胺3%—8%,磺酸5%—10%,铜盐1%—3%,余量为水,以上百分比按重量计算。经过本组合物处理的不锈钢钢格板,焊点处理干净,钢格板表面不存在过腐蚀现象,不锈钢扁钢和横杆均不会变色,且使用原料无剧毒,不会对使用者或环境造成污染。 |
申请公布号 |
CN1052745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1.27 |
申请号 |
CN201410341996.2 |
申请日期 |
2014.07.17 |
申请人 |
烟台盛业钢格板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众;孙绳宏;姜维 |
分类号 |
C23G1/08(2006.01)I;C23G1/04(2006.01)I;C23C22/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3G1/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田怡春 |
主权项 |
一种不锈钢钢格板表面处理组合物,包括酸洗液和钝化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酸洗液包括盐酸10%—20%,硝酸10%—15%,有机酸10%—20%,缓蚀剂5%—10%,表面活性剂10%—20%,硫酸10%—20%,乳化剂2%—5%,余量为水;所述钝化液包括盐酸10%—20%,硝酸5%—15%,阳离子活性剂5%—10%,环六亚甲基四胺3%—8%,磺酸5%—10%,铜盐1%—3%,余量为水,以上百分比均按重量计算。 |
地址 |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舟山路F-12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