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警示灯的后照镜
摘要 型在于提供一种具警示其他车辆用的后照镜。其技术手段包括:所述后照镜,其包括有壳体、及设于壳体内的发光装置;所述壳体,其一侧设有开口,开口处设有能透光的镜片;所述发光装置,其包括有电路板、发光元件、及导光条,当发光元件发光时,所发出的光源能供导光条整体产生光亮,让光线向镜片外侧投射。据此,本新型主要是装置在汽车上,以提醒左、右侧后方的车辆注意,提高切换车道行驶的安全性,且导光条能依据需求设置出二个丨形并行排列、或者是单一个ㄇ字型的形状,两者透过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线,也能达到如同设置复数灯泡的发光效果,以降低制造成本及电力成本。
申请公布号 TWM515982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1
申请号 TW104207017 申请日期 2015.05.07
申请人 杨哲欉 发明人 杨哲欉
分类号 B60R1/02(2006.01) 主分类号 B60R1/0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杨延寿
主权项 一种具有警示灯的后照镜,是与汽车搭配实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照镜(100),其包括有一壳体(1);及一设于该壳体(1)内的发光装置(2);所述壳体(1),其一侧设有一开口(11),该开口(11)处设有一能透光的镜片(12);所述发光装置(2),其包括有一电路板(21);至少一与该电路板(21)电连接的发光元件(22);及二呈|形设置、且一端分别对应于该发光元件(22)的导光条(23),而该二导光条(23)采左、右并排设置,当该发光元件(22)发光时,所发出的光源能供该导光条(23)整体产生光亮,让光线向该镜片(12)外侧投射。
地址 新北市芦洲区民族路422巷82弄10号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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