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清净机
摘要 设计之物品系用以去除于空气中飘浮之尘埃或花粉、家尘等之空气清净机。 本案设计不主张色彩。 本案设计系新颖独特之样式,藉由独特地设计空气清净机,可显出先前技艺所未有之视觉效果。
申请公布号 TWD173301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1
申请号 TW104301935 申请日期 2015.04.14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23-04 主分类号 2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林宗宏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