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删除音视频文件的方法及装置 |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删除音视频文件的方法及装置,通过在蓝牙耳机上增加删除文件功能定义以及在移动终端增加相应的解码功能,使得在蓝牙耳机与该移动终端建立服务连接后,通过触发蓝牙耳机的删除文件功能按键,完成对当前播放文件的删除操作,相比现有技术需要将移动终端从包中或口袋中取出,再删除当前播放文件而言,大大简化了删除操作,从而给用户带来极大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526045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1.20 |
申请号 |
CN201510662476.6 |
申请日期 |
2015.10.14 |
申请人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朋刚;耿增强 |
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H04L29/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主权项 |
一种删除音视频文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蓝牙耳机,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删除当前播放文件指令;调用蓝牙文件传输协议FTP,触发删除当前播放文件功能数据包的发送功能;将当前播放文件的名称和所述FTP组合成对象交换协议删除数据包;调用蓝牙核心协议,对所述对象交换协议删除数据包加包头;将加包头的对象交换协议删除数据包通过蓝牙通信发送至移动终端,以使所述移动终端执行删除当前播放文件的操作。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1号泰翔商务楼4层401-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