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井下加工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具有井口的井的井眼中加工套管(2)的井下加工系统(1)。该井下加工系统包括具有轴向延伸方向(5)和锚固部段(6)的第一工具部分(4);适于相对于该第一工具部分转动和轴向运动的第二工具部分(7),该第二工具部分包括可相对于所述轴向延伸方向沿径向运动的加工钻头(8);第一致动器(10),其包括用于使该第二工具部分相对于第一工具部分轴向运动的电动马达(11A);第二致动器(12),其包括用于使所述第二工具部分相对于第一工具部分转动的电动马达(13);以及第三致动器(14),其包括用于使钻头转动的电动马达(11b)。致动器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用于改变马达的转子的转速的齿轮(15)。
申请公布号 CN10526416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480031141.8 申请日期 2014.06.13
申请人 韦尔泰克有限公司 发明人 T·S·安德森
分类号 E21B29/00(2006.01)I;B23C3/00(2006.01)I;B23D45/12(2006.01)I;E21B29/06(2006.01)I;E21B4/18(2006.01)I 主分类号 E21B2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刘敏;吴鹏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具有井口的井的井眼(3)中加工套管(2)的井下加工系统(1),包括:‑具有轴向延伸方向(5)和锚固部段(6)的第一工具部分(4);‑适于相对于该第一工具部分转动和轴向运动的第二工具部分(7),该第二工具部分包括能相对于所述轴向延伸方向沿方向(9)径向运动的加工钻头(8);‑第一致动器(10),其包括用于使该第二工具部分相对于第一工具部分轴向运动的电动马达(11A);‑第二致动器(12),其包括用于使所述第二工具部分相对于第一工具部分转动的电动马达(11B);以及‑第三致动器(14),其包括用于使钻头转动的电动马达(11C),其中,所述致动器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用于改变所述马达的转子(16)的转速的齿轮(15)。
地址 丹麦阿勒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