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移除不可用服务和/或内容项目的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移除不可用服务和/或内容项目的系统和方法。软件被提供来在浏览器中处理媒体的回放,其另外还可用使用第二显示协议来指示单独的显示设备播放该媒体。软件可以发送内容或者指定内容的网络位置以用于以后在内容回放设备上回放。软件可以为web浏览器或者被配置用于回放所选媒体类型的其它应用的形式。浏览器维护喜好和/或最近被查看服务和内容项目的列表并且被配置为过滤该列表以去除不再可用的那些内容项目或服务。以这种方式,使得可利用第二显示装置来访问用户可用的喜好内容项目和服务和/或最近被查看内容项目和服务。
申请公布号 CN10269325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210023213.7 申请日期 2012.01.20
申请人 索尼公司;索尼网络娱乐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查尔斯·麦可;黄凌骏;楚·熊
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曹瑾
主权项 一种在第二显示装置上查看可用于用户在内容回放设备上消费的喜好和/或最近被查看服务或内容项目的列表的方法,包括:i.在第二显示装置与内容的源之间建立通信会话;ii.将所述通信会话与用户的用户账户相关联,所述用户账户具有与其相关联的至少一个内容回放设备,所述第二显示装置至少部分地控制所述内容回放设备上的内容回放;iii.访问先前与所述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喜好和/或最近被查看服务或内容项目的列表;iv.过滤该列表以去除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用户账户用户不再有权访问的内容项目或者提供这样的内容项目的服务;以及v.向所述用户呈现过滤后的列表,从而呈现在所述用户账户下用户有权访问的喜好和/或最近被查看服务或内容项目的列表。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