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拍杆(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自拍杆(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一种可连接蓝牙自拍的自拍杆领域。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自拍杆(2)的整体外观。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使用状态参考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6468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530317272.X 申请日期 2015.08.21
申请人 广州市西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许克樟
分类号 14-99(10) 主分类号 14-99(10)
代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代理人 张耐寒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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