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15007-E)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15007-E)。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一种用来净化室内空气的设备。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整体形状设计。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6636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530257281.4 申请日期 2015.07.17
申请人 唐四平 发明人 唐四平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祈福新邨康怡二街1号604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