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透镜和照明设备
摘要 公开的是用于包括固态照明元件(20)的照明设备(10)的透镜(100),该透镜包括:光出射表面(110);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的中心透镜部分(120);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并且从所述光出射表面延伸离开第一距离(d1)的内环形反射元件(130),所述内环形反射元件界定所述中心透镜部分;以及由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并且从所述光出射表面延伸离开第二距离(d2)的外环形反射元件(140)限定的侧表面,第二距离大于第一距离,使得外环形反射元件延伸超过内环形反射元件。还公开了包括这种透镜的诸如灯泡之类的照明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1052642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480032302.5 申请日期 2014.06.04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沈默;李昀;邹爱滨
分类号 F21V5/04(2006.01)I;G02B3/08(2006.01)I;G02B19/00(2006.01)I;F21K9/23(2016.01)I;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V5/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郑立柱
主权项 一种用于包括固态照明元件(20)的照明设备(10)的透镜(100),所述透镜包括:光出射表面(110);中心透镜部分(120),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内环形反射元件(130),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并且从所述光出射表面延伸离开第一距离(d1),所述内环形反射元件界定所述中心透镜部分;以及侧表面,由外环形反射元件(140)限定,所述外环形反射元件与所述光出射表面相对并且从所述光出射表面延伸离开第二距离(d2),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距离,使得所述外环形反射元件延伸超过所述内环形反射元件。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