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草组合物,该除草组合物由草铵膦、乙氧氟草醚和吡草醚三种有效成分以及助剂、赋型剂组成,其中所述草铵膦与乙氧氟草醚的重量百分比为1:3到3:1,草铵膦或乙氧氟草醚与苯唑草酮的重量比为5:1到1:5;草铵膦、乙氧氟草醚、苯唑草酮总共占所述除草组合物以重量计的10%到90%。本发明适用于不希望植被生存的土壤中、不希望植被茎叶,或作物种植前或播种后出苗前的烧荒及耐受作物及非耐受作物的苗后处理。本发明能产生较高的协同增效作用,克服和延缓了杂草抗药性的产生,扩大杀草谱,降低了用药成本,减轻了毒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1586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1.20 |
申请号 |
CN201410409402.7 |
申请日期 |
2014.08.19 |
申请人 |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发明人 |
漆永红;曹素芳;李敏权;胡冠芳;岳德成;杨发荣;王旭 |
分类号 |
A01N57/20(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33/22(2006.01)N;A01N43/80(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57/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62100 |
代理人 |
马英 |
主权项 |
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草铵膦、乙氧氟草醚和苯唑草酮共同为活性成分,加以农药制剂辅助成分复配而成适合农业使用的各种剂型;所述有效成分草铵膦、乙氧氟草醚的重量比为1:3到3:1,草铵膦或乙氧氟草醚与苯唑草酮的重量比为5:1到1:5。 |
地址 |
730070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农科院新村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