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净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净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室内空气。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5264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13
申请号 CN201530297756.2 申请日期 2015.08.10
申请人 青岛海高设计制造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剑;代南海;费兆军;周枢;冯志群;赵天宇;刘海波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代理人 韩登营
主权项
地址 26610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