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运动功能障碍评估中正向调节判定的方法及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运动功能障碍评估中正向调节判定的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可包括:获取前一次动作反馈信号与发送引导信号的时间差,以及当前次动作反馈信号与发送引导信号的时间差;分析两个时间差,判断被测试者的节律调节是否属于正向调节。本发明通过对被测试者节律调节的正向调节判定,可进一步获取被测试者的反馈信息,并将该正向调节次数作为评估参数引入至评估系统中,可提升评估的准确性。
申请公布号 CN10312668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13
申请号 CN201310039189.0 申请日期 2013.01.31
申请人 广州乾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况伟宏;陈秋彬;汪建清;陈峻;杨松
分类号 A61B5/11(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5/11(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冠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7 代理人 诸兰芬
主权项 一种运动功能障碍评估中正向调节判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前一次动作反馈信号与发送引导信号的时间差,以及当前次动作反馈信号与发送引导信号的时间差;分析两个时间差,判断被测试者的节律调节是否属于正向调节;所述分析两个时间差,判断被测试者的节律调节是否属于正向调节的步骤包括:判断两个时间差是否在预设范围内;其中,两个时间差的预设范围为<img file="dest_path_image001.GIF" wi="30" he="20" />ms;当两个时间差都在预设范围内时,被测试者的节律调节不属于正向调节;当有时间差值不在预设范围内时,对两个时间差进行求乘积运算,同时对两个时间差的绝对值进行求差运算;将求乘积和求差运算的结果与判定阈值进行比较,判定是否为正向调节;当求乘积的结果小于或等于零、或者求差的结果小于零时,判定为正向调节;否则,判定为非正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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