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体感应器之部分
摘要 计的物品是人体感应器。 图式所揭露之实线部分,为本案主张设计之部分;图式所揭露之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在「表示透明部之参考图」中,施绘剖面线之部分的表面的构件,具有透明性。
申请公布号 TWD173014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11
申请号 TW104300878 申请日期 2015.02.16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10-05 主分类号 10-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