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控制自动换挡变速器的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括用于控制自动换挡变速器的设备的机动车,利用按照本发明的设备特别是通过对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相应地进行编程在机动车的激活的运输模式中禁止在具有手动模式的电子控制的自动变速器中的手动换挡可能性。变速器因而只能在自动模式中运行。优选地,在此只能选择如下的前进挡,在这些前进挡中最弱的切换元件、特别是在自动变速器中最弱的制动器或离合器始终闭合。本发明的背景是由于在运输期间在机动车装载过程中过高的换挡载荷而在自动变速器中反复出现离合器被破坏。
申请公布号 CN10522172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06
申请号 CN201510357307.1 申请日期 2015.06.25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诺伯特·菲舍尔
分类号 F16H59/02(2006.01)I;F16H61/12(2010.01)I 主分类号 F16H59/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张立国
主权项 包括用于控制自动换挡变速器(3)的设备的机动车,该设备包括至少一个选择装置(在A换挡槽中的10),通过该选择装置至少能确定在自动模式(A)中可调的行驶级(P、R、N、D),并且所述设备包括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5),通过该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根据选择装置(10)的信号(E1)和其他输入信号(Ei)能驱控变速器(3)的切换元件(A、B、C、D、E)以挂上相应预定的挡(G1至G8、GR),其中,设有第二选择装置(20;在M换挡槽中的10),通过该第二选择装置原则上能触发直接的升挡(+)和/或降挡(‑),并且所述第二选择装置的信号(E2;E1)同样是控制单元(5)的输入信号,控制单元(5)也获得运输模式(TM)的状态作为输入信号(E2)并且具有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并且控制单元(5)在激活的运输模式(TM)中通过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在操纵第二选择装置(20;在M换挡槽中的10)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的升挡或降挡(+;‑)。
地址 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