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作业机械的缓停止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能够抑制货物摇晃、并且使停止时间变短的作业机械的缓停止装置。具备:第1缓停止机构(21),在被输入了停止信号的情况下计算货物摇晃周期T,花费货物摇晃周期T的半周期的时间T1使促动器(10)停止;第2缓停止机构(22),花费比货物摇晃周期T的半周期的时间T1短的时间T2使促动器(10)停止;货物摇晃预测机构(23),预测货物摇晃幅度A是否超过容许值;切换机构(24),根据货物摇晃预测机构(23)的预测,将第1缓停止机构(21)和第2缓停止机构(22)切换。能够抑制使作业机械的工作停止时的货物摇晃,能够使作业机械的工作的停止所需要的时间变短。
申请公布号 CN10479751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06
申请号 CN201380060262.0 申请日期 2013.11.12
申请人 株式会社多田野 发明人 三木俊彦
分类号 B66F9/22(2006.01)I;B66C13/22(2006.01)I;B66C23/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6F9/2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徐殿军
主权项 一种作业机械的缓停止装置,装备于具有支承货物的吊杆的作业机械,其特征在于,具备:促动器,使上述作业机械工作;控制部,控制该促动器的驱动;以及操作部,对该控制部指示上述作业机械的工作;上述控制部具备:第1缓停止机构,在被从上述操作部输入了指示上述作业机械的工作的停止的停止信号的情况下,计算上述货物的货物摇晃周期,花费该货物摇晃周期的半周期的时间使上述促动器制动而停止;第2缓停止机构,在被从上述操作部输入了上述停止信号的情况下,花费比上述货物摇晃周期的半周期的时间短的时间使上述促动器制动而停止;货物摇晃预测机构,预测上述货物的货物摇晃幅度是否超过容许值;以及切换机构,在上述货物摇晃预测机构预测为上述货物的货物摇晃幅度超过容许值的情况下通过上述第1缓停止机构使上述促动器停止,在上述货物摇晃预测机构预测为上述货物的货物摇晃幅度不超过容许值的情况下通过上述第2缓停止机构使上述促动器停止。
地址 日本香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