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萤光体及使用其之发光装置
摘要 萤光体及使用其之发光装置。萤光体的通式为((LumA1-m)zCe1-z)3Q5O12。0<m<1,0<z<1。A包含钇(Y)元素、镧(La)元素、钆(Gd)元素其中至少之一。Q包含铝(Al)元素、镓(Ga)元素、铟(In)元素其中至少之一。1.74≦(m*z+1-z)*3≦3.0。0.1≦(1-m)*z*3≦1.35。
申请公布号 TWI515922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01
申请号 TW100138714 申请日期 2011.10.25
申请人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庄曜聪;温正雄;林志龙
分类号 H01L33/32(2010.01);H01L33/50(2010.01) 主分类号 H01L33/32(2010.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祁明辉;林素华;涂绮玲
主权项 一种萤光体,该萤光体的通式为((LumA1-m)zCe1-z)3Q5O12,其中0<m<1,0<z<1,A包含钇(Y)元素、镧(La)元素、钆(Gd)元素其中至少之一,Q包含铝(Al)元素、镓(Ga)元素、铟(In)元素其中至少之一,Lu为镏元素,O为氧元素,Ce为铈元素,0.1≦(1-m)*z*3≦0.21。
地址 台南市仁德区三甲里59之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