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工艺品(双龙笔筒二)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工艺品(双龙笔筒二)。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工艺品,用于摆设和作为笔筒。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3082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30
申请号 CN201530353273.X 申请日期 2015.09.14
申请人 莆田陈卓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郑林洲
分类号 11-02(10) 主分类号 11-02(10)
代理机构 福州市鼓楼区京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2 代理人 王美花
主权项
地址 351100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居委会荔港大道黄石段99号莆田工艺美术城木雕一区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