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体工学婴儿提篮
摘要 一种人体工学婴儿提篮(10),其包括波状壳体(12),所述波状壳体具有非平面底座(20)以及自所述底座(20)直立的连续周边侧壁(22)。还提供附接或可附接至所述波状壳体(12)的至少一个提携带(18)。所述底座(20)包含:底部部分(24);头部部分(30),其自所述底部部分(24)的第一末端延伸;以及足部部分(38),其自所述底部部分(24)的与所述第一末端对置的第二末端延伸。所述头部部分以及所述足部部分(30,38)自所述底部部分(24)向上延伸以与所述侧壁(22)相接,且所述底部部分(24)具有的宽度小于所述头部部分以及所述足部部分(30,38)的宽度。所减小的宽度使得所述侧壁(22)能够在沿着所述婴儿提篮(10)的纵向范围的中途界定缩腰部分(66)以用于适应护理者的一侧。还提供一种制备人体工学婴儿提篮(10)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518848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23
申请号 CN201480010290.6 申请日期 2014.02.06
申请人 BOX有限公司 发明人 詹姆斯·加勒特
分类号 A47D13/02(2006.01)I 主分类号 A47D13/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科律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290 代理人 金碎平;袁亚军
主权项 一种人体工学婴儿提篮(10),其包括:波状壳体(12),其具有非平面底座(20)以及自所述底座(20)直立的连续周边侧壁(22);以及至少一个提携带(18),其附接或可附接至所述波状壳体(12);所述底座(20)具有:底部部分(24);头部部分(30),其自所述底部部分(24)的第一末端延伸;以及足部部分(38),其自所述底部部分(24)的与所述第一末端对置的第二末端延伸,所述头部部分以及所述足部部分(30,38)自所述底部部分(24)向上延伸以与所述侧壁(22)相接,所述底部部分(24)具有的宽度小于所述头部部分以及所述足部部分(30,38)的宽度,藉此所述侧壁(22)在沿着所述婴儿提篮(10)的纵向范围的中途界定缩腰部分(66)以用于适应护理者的一侧。
地址 英国马恩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