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AP120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AP120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室内空气净化。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保护产品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2234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23
申请号 CN201530430521.6 申请日期 2015.11.02
申请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建刚;梁洁莹;陈龙辉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肖平安
主权项
地址 528322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