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炎性疾病的抗-TNF和抗-IL17联合疗法生物标志物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通过测定源自受试者的样品中CXCL1和/或CXCL5标志物的水平来预测抗-TNF和抗-IL17联合疗法在患有炎性疾病的受试者的治疗中的功效的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9031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23 |
申请号 |
CN201480013420.1 |
申请日期 |
2014.01.21 |
申请人 |
阿布维公司 |
发明人 |
J·W·沃斯;C·A·卡夫 |
分类号 |
G01N33/68(2006.01)I;G01N33/5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33/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徐志明 |
主权项 |
一种确定患有炎性疾病的受试者是否将对包括抗‑TNF治疗和抗‑IL7治疗的联合疗法的治疗有反应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步骤:测定获自所述受试者的样品中CXCL1和CXCL5标志物中的至少一种的表达水平;和将所述标志物的表达水平与对照标志物的表达水平进行比较,其中与所述对照标志物的表达水平相比,CXCL1和CXCL5标志物中至少一种的较高表达水平,和/或与对照标志物的表达水平相比,在施用包括抗‑TNF治疗和抗‑IL7治疗的联合疗法后CXCL1和CXCL5标志物中至少一种的较低表达水平指示所述联合疗法在治疗所述受试者中将是有效的。 |
地址 |
美国伊利诺伊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