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鼻息肉的中药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中医中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治疗鼻息肉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原料制成:香薷、胡荽、牛蒡子、蝉蜕、浮萍、天花粉、夏枯草、白鲜皮、芒硝、徐长卿、赤小豆、积雪草、野菊花、银耳、鹅不食草、远志、石菖蒲。本发明的治疗鼻息肉的中药组合物具有清热祛湿,软坚散结,消肿止痛,通鼻开窍等功效,治疗效果显著,见效快,无毒副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686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23 |
申请号 |
CN201510639439.3 |
申请日期 |
2015.09.30 |
申请人 |
吴淑芬 |
发明人 |
吴淑芬 |
分类号 |
A61K36/888(2006.01)I;A61P11/02(2006.01)I;A61P35/00(2006.01)I;A61K35/64(2015.01)N;A61K33/04(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林培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鼻息肉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香薷8~18份,胡荽7~16份,牛蒡子5~13份,蝉蜕4~9份,浮萍1~6份,天花粉2~8份,夏枯草10~20份,白鲜皮5~15份,芒硝8~18份,徐长卿1~7份,赤小豆13~27份,积雪草1~7份,野菊花2~9份,银耳8~16份,鹅不食草6~16份,远志2~9份,石菖蒲9~18份,人参1~5份。 |
地址 |
541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西路一巷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