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空气。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空气净化器的形状和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5.指定基本设计:本申请包括三项相似外观设计:设计1、设计2和设计3,其中,设计1为基本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352222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23
申请号 CN201530190123.1 申请日期 2015.06.11
申请人 卡菲尔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斯蒂芬·荣格斯特罗姆;帕特里克·詹森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代理人 刘红梅;郑霞
主权项
地址 瑞典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