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饱和活性炭就地再生活化炉、系统及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饱和活性炭就地再生活化炉、系统及方法,用于污水处理厂使用过的活性炭就地再生,再生活化炉主要包括炉体、驱动装置、托轮装置和燃烧室。炉体内接入至少一个通气管,通气管外端接通一气源,气源提供助燃气体;通过通气管向炉体中引入助燃气体,以提高炉体内温度;回转式再生活化炉使用天然气、重油或其他油料提供能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洗气塔净化后经过引风机排空。该再生活化炉可以实现污水处理厂吸附饱和活性炭的再生,再生后指标碘值≥560mg/g,亚甲蓝≥70mg/g,强度≥85%;再生得率不低于原始活性炭的90%。较传统方法实现了危废减排、节约能源等进步,可以有效降低活性炭法水处理运行成本,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701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23 |
申请号 |
CN201510638386.3 |
申请日期 |
2015.09.30 |
申请人 |
黎城蓝天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岗;王军 |
分类号 |
B01J20/34(2006.01)I;B01J20/20(2006.01)I;C02F1/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J20/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王卫忠;姜燕 |
主权项 |
一种饱和活性炭就地再生活化炉,包括炉体、驱动装置、托轮装置和燃烧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长度方向的轴线与水平线之间具有小于5度的夹角,所述炉体具有炉尾和炉头,所述炉尾形成有进料口和出气口,所述炉头形成有进气口和出料口,所述炉尾高于所述炉头;待处理饱和活性炭从所述进料口进入所述炉体,在所述炉体内进行换热活化,所述出料口排出活化后活性炭;所述炉体内接入至少一个通气管,所述通气管外端接通一气源,所述气源提供助燃气体;通过所述通气管向所述炉体中引入助燃气体,以提高炉体内温度;所述托轮装置可活动地承托所述炉体,所述驱动装置带动所述炉体转动;所述燃烧室通过所述进气口与所述炉体连通,所述燃烧室通过所述进气口向所述炉体内供给高温气体,所述出气口排出所述炉体内废气。 |
地址 |
047699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仵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