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沙雕作品的永久保存方法 |
摘要 |
沙雕作品的永久保存方法,其关键在于:1.用环保的合成树脂在沙雕作品表面制作一与其贴身的壳体;2.在该壳体未干的树脂表面喷沙,使其外表与原沙雕作品无异。本发明的方法对沙雕作品外貌内质不产生任何影响。通过本发明的方法,不仅可以就地永久保存,而且可以方便地移动沙雕作品,进行异地保存。由于突破了沙雕作品受制作材料、存放地点的限制,从而改写了“沙雕作品不能永久地保存、成为‘速朽艺术’”的历史结论。沙雕的永久保存,提升了沙雕的艺术价值;沙雕的可“移动”,直接提高了这门艺术的运用与经济价值。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5403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24 |
申请号 |
CN200910300382.9 |
申请日期 |
2009.02.11 |
申请人 |
陈火明 |
发明人 |
陈火明 |
分类号 |
B44C3/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4C3/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传榜 |
主权项 |
1.沙雕作品的永久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用树脂在沙雕作品表面制作与其完全贴身的壳体;2)完成壳体制作后,在未干的树脂表面喷沙,使其外表与原沙雕作品相同。 |
地址 |
361009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盈翠里10号9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