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具有一用于在一冲击轴线(12a;12b)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10a;10b)、一电动机单元(18a;18b)以及一电动机轴(20a:20b),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带有一从动装置(16a;16b)的轴向驱动单元(14a;14b),该电动机轴与所述冲击轴线(12a;12b)成一个不等于零的角(22a;22b),该电动机轴通过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一转矩传递轮(24a;24b)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其中,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支承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背离所述电动机单元(18a;18b)的一侧上,本发明提出,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所述从动装置(16a;16b)直接设置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上。
申请公布号 CN1013410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1.07
申请号 CN200680048208.4 申请日期 2006.10.27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G·迈克斯纳;R·达默茨;J·伦纳茨
分类号 B25D11/12(2006.01);B25D16/00(2006.01) 主分类号 B25D11/12(2006.01)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曾立
主权项 1.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锤钻和/或凿锤,具有一用于在一冲击轴线(12a;12b)的方向上产生冲量的冲击机构单元(10a;10b)、一电动机单元(18a;18b)以及一电动机轴(20a:20b),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带有一从动装置(16a;16b)的轴向驱动单元(14a;14b),该电动机轴与所述冲击轴线(12a;12b)成一个不等于零的角(22a;22b),该电动机轴通过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一转矩传递轮(24a;24b)与该轴向驱动单元形成作用连接,其中,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支承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的背离所述电动机单元(18a;18b)的一侧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驱动单元(14a;14b)的所述从动装置(16a;16b)直接设置在所述转矩传递轮(24a;24b)上。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