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祛除腋臭的组合物 |
摘要 |
一种祛除腋臭的组合物,主要原料的重量份是:九里香8~25份,小飞扬草4~12份,石香薷3~12份,金合欢醇1~5份。用本发明的方法制备祛除腋臭的组合物时,还可以加入药品或日化用品上可接受的辅料,用制剂学常规技术制成药品或日化用品,是一种集香气、抑制汗腺分泌和灭杀细菌三合一、天然、无毒/副作用的祛除腋臭的组合物;且使用方便,在腋部涂或喷一遍即可;起效快,作用持久,能立即祛除异味,一般用药一次可维持除臭3~5天,连用数次,异味消失;安全,无毒/副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369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1.07 |
申请号 |
CN200810073730.9 |
申请日期 |
2008.08.08 |
申请人 |
广西博科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农志红;黄娟婵;吴伟;莫少红;唐弟光;蒙华英;阮碧芳;李品;廖厚知;韦作干 |
分类号 |
A61K36/75(2006.01);A61K8/97(2006.01);A61K9/10(2006.01);A61K9/00(2006.01);A61K9/06(2006.01);A61K9/107(2006.01);A61K9/12(2006.01);A61K8/02(2006.01);A61K8/06(2006.01);A61P17/00(2006.01);A61Q15/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6/75(2006.01) |
代理机构 |
广西南宁公平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翁建华 |
主权项 |
1、一种祛除腋臭的组合物,其特征是该组合物的主要原料的重量份是:九里香8~25份,小飞扬草4~12份,石香薷3~12份 金合欢醇1~5份。 |
地址 |
53000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