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发声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发声电筒,包括电筒本体,所述电筒本体的尾部连接有通过吹气发声的发声装置,该结构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具有照明功能的同时具有发声功能。另外,由于通过吹气实现发声,相对于采用蜂鸣器实现发声,其成本较低,结构较简单,并且节能环保。
申请公布号 CN201322198Y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07
申请号 CN200820206192.1 申请日期 2008.12.26
申请人 廖海鸿 发明人 廖海鸿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宋冬涛
主权项 1、一种可发声电筒,包括电筒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筒本体的尾部连接有通过吹气发声的发声装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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