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编录电子语音提醒器 |
摘要 |
可编录电子语音提醒器,属于日常用品领域,涉及电子提醒装置。本实用新型中设置有控制单元和执行单元。控制单元可以设定时间,并控制执行单元作出提示的动作。控制单元可以利用目前流行的带录音功能的mp3播放器,为其编制相应的控制程序,执行单元可以利用有源音箱。控制单元也可以采用单片机及LCD显示屏和设置按钮构成,其执行单元采用带有麦克风和喇叭1的语音录放模块,单片机控制语音录放模块的录音和播放。本实用新型具有语音提示全部内容的提醒功能,具有多种控制功能,并且可以随身携带,适合多种场合,具有人性化功能。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6483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12 |
申请号 |
CN200920106773.2 |
申请日期 |
2009.04.10 |
申请人 |
朱铁 |
发明人 |
朱铁 |
分类号 |
G04G15/00(2006.01)I;G04G13/02(2006.01)I;G04G11/00(2006.01)I;G11C7/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4G1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3 |
代理人 |
吴荫芳 |
主权项 |
可编录电子语音提醒器,由控制单元和执行单元及为其提供电源的电源电路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单元采用单片机,包括与单片机连接的LCD显示屏(7)和设置按钮(9);执行单元采用带有麦克风和喇叭(1)的语音录放模块,单片机控制语音录放模块的录音和播放;电源电路采用充电电池及其充电电路。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世纪东方城202-5-1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