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
摘要 一种手电筒,包括本体(1),所述的本体(1)的一端设有灯头(2),在所述本体(1)上设有哨子(3)。所述的哨子(3)固定连接在本体(1)的另一端。所述的哨子(3)可拆卸式连接在本体(1)的另一端。所述的可拆卸式连接,为螺纹连接。它还包括帽(4),所述的帽(4)活动套接在哨子(3)上。本实用新型手电筒具有以下优点:探险者在野外使用手电筒照明功能的同时,可以利用设在手电筒本体上的哨子来相互传递信息或者警示,使得手电筒照明和发声功能于一体,扩展了其应用范围。
申请公布号 CN20146244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2
申请号 CN200920123392.5 申请日期 2009.06.24
申请人 刘坚 发明人 刘坚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33/00(2006.01)I;G10K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28 代理人 张鸿飞
主权项 一种手电筒,包括本体(1),所述的本体(1)的一端设有灯头(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本体(1)上设有哨子(3)。
地址 315151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四明东路111号宁波腾隆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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