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关于一种黑色素细胞的保存方法。将黑色素细胞制成悬浮液后可保存于4-22.5℃的温度范围内,其中新生儿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温度较佳为4-15℃间,保存48小时后仍然保持71%以上的细胞存活率和活性。成人黑色素细胞的保存温度较佳约为10-22.5℃间,保存24小时后亦保有72%以上的细胞存活率和活性。同时,于此温度范围下,可避免黑色素细胞聚集(aggregate)的情形产生。该黑色素细胞悬浮液可用以治疗皮肤白化症(leukoderma),及其它黑色素细胞缺乏的症状。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2607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12 |
申请号 |
CN200610121539.8 |
申请日期 |
2006.08.18 |
申请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发明人 |
施冰如;廖智菁;申屠子萍;杨莹蓉;吴怡萍 |
分类号 |
C12N5/071(2006.01)I;A61K35/12(2006.01)I;A61P1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2N5/071(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徐迅 |
主权项 |
一种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非25℃条件进行保存处理,包含:制备黑色素细胞悬浮液;于4-22.5℃温度范围内,保存该黑色素细胞悬浮液。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