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手动充电的照明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照明灯,现有照明灯的蓄电池一旦电量用完,照明灯即丧失照明作用、工作时间短,本实用新型的可手动充电的照明灯包括壳体、蓄电池、电光源、头罩以及开关,蓄电池、电光源安置在壳体内,开关连接在蓄电池和电光源之间用于形成照明回路,头罩连接在壳体上并罩设电光源,其特征是:壳体上安装有通过一充电线路板向蓄电池充电的手摇发电机。本实用新型赋予了照明灯手动充电的功能,从而可以适时的为蓄电池充电,尤其是在野营时没有外接可利用电源的情形下,可以通过该手摇发电机为蓄电池充电,使照明灯可以工作更长的时间。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2220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0.07 |
申请号 |
CN200820169028.8 |
申请日期 |
2008.12.04 |
申请人 |
宁波泰威特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沈春荣;沈桂莲 |
分类号 |
F21L13/08(2006.01)I;F21V23/00(2006.01)I;H02J7/1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13/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龙祥 |
主权项 |
1、可手动充电的照明灯,包括壳体(1)、蓄电池(2)、电光源(3)、头罩(4)以及开关(5),所述的蓄电池(2)、电光源(3)安置在壳体(1)内,所述的开关(5)连接在所述的蓄电池(2)和电光源(3)之间用于形成照明回路,所述的头罩(4)连接在所述的壳体(1)上并罩设所述的电光源(3),其特征是:所述的壳体(1)上安装有通过一充电线路板(6)向所述的蓄电池(2)充电的手摇发电机(7)。 |
地址 |
314500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