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站侧终端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站侧终端装置(140)是接收从多个用户侧终端装置(110)通过时分复用所发送的光信号的站侧终端装置,该多个用户侧终端装置(110)包括以1Gbps进行通信的低速用户侧终端装置(111)以及以10Gbps进行通信的高速用户侧终端装置(112),该站侧终端装置(140)具有:分支部(141)、低速通信部(142)以及高速通信部(145)。分支部(141)以非对称的分支比对光信号进行分支。低速通信部(142)接收由分支部(141)进行分支后的分支比高的一方的光信号中的1Gbps的光信号。高速通信部(145)接收由分支部(141)进行分支后的分支比低的一方的光信号中的10Gbps的光信号。
申请公布号 CN10154294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9.23
申请号 CN200680056461.4 申请日期 2006.11.30
申请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滨野宏;木下进
分类号 H04B10/02(2006.01)I;H04B10/18(2006.01)I;H04J14/08(2006.01)I;H04J3/00(2006.01)I;H04L12/4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B10/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纶伟
主权项 1.一种站侧终端装置,该站侧终端装置接收从多个用户侧终端装置通过时分复用所发送的光信号,该多个用户侧终端装置包括以规定比特率进行通信的用户侧终端装置;和以与所述规定比特率不同的比特率进行通信的用户侧终端装置,所述站侧终端装置的特征在于,其具有:分支单元,其以非对称的分支比对所述光信号进行分支;第1接收单元,其接收由所述分支单元进行分支后的分支比高的一方的光信号中的所述规定比特率的光信号;以及第2接收单元,其接收由所述分支单元进行分支后的分支比低的一方的光信号中的与所述规定比特率不同的比特率的光信号。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