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处理设备和对象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视频处理设备和对象处理方法。由摄影装置利用机器对对象的预定动作进行拍摄,并将其记录为视频数据。当在重放该视频数据的同时指定所期望的对象时,基于关于该对象在机器中的位置和对象动作的时刻的信息,识别该对象,并判断用户对所识别的对象的操作权限。根据该判断的结果,使得能够对该预定的对象执行预定操作。
申请公布号 CN10054442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9.23
申请号 CN200610109889.2 申请日期 2006.08.22
申请人 佳能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崎妙子
分类号 H04N7/15(2006.01)I;G06F17/3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刘新宇;权鲜枝
主权项 1. 一种视频处理设备,用于由摄影装置利用机器对对象的动作进行拍摄、将其记录为视频数据、并重放该视频数据,该视频处理设备包括:识别部件,用于识别指定的所述对象;判断部件,用于基于预先创建的对象权限模板来判断用户对所述所识别的对象的操作权限,其中,在所述对象权限模板中为每个用户设置有对所述对象可执行的功能;以及操作部件,用于根据所述判断的结果,使得能够对所述所识别的对象执行预定操作。
地址 日本东京都大田区下丸子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