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的直线驱动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的直线驱动装置(10),用于家具的可调构件,应如此设计的:在确保最小可能的尺寸和最少可能的部件数量的情况下,保证完全的功能。本发明提出:转速减速装置的输出件(27,28)是齿轮或蜗轮(28),它配有一个中心内螺纹孔。执行机构是一个与该齿轮或蜗轮(28)相啮合的调整轴杆(29),该轴杆为防止扭转而加以止动,而且只能在其纵向上移动。外壳(11)配有一些凹部,这些凹部由一封闭件(16)加以覆盖,其中,家具的轴处在这些凹部中。本发明提出的电动的直线驱动装置(10)特别适用于板条架的可调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0053435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9.02
申请号 CN200580014666.1 申请日期 2005.04.16
申请人 德沃特传动及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A·罗伊特尔;M·宾特;F·哈内巴尔;L·托特;C·米勒
分类号 A47C20/04(2006.01)I 主分类号 A47C20/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兆东
主权项 1.电动的直线驱动装置(10),用于家具的可调构件,它配有:一个外壳(11),其中间隔开设置的各外壳壁具有对齐的凹部,用于容纳可活动的家具部件的轴;一个覆盖所述凹部的封闭件(16),该封闭件为了保护轴(14)而固定在外壳壁的所属边缘上;一个驱动电机(12)和一个与之相联的转速减速机构(27,28),转速减速机构具有一个旋转的输出件,用于驱动至少一个可直线移动的执行机构(29),该执行机构为了将其线性运动转换成轴(14)的一种旋转运动而作用于一个固定在该轴上的铰接杆(15),其特征在于:所述转速减速机构(27,28)的输出件是蜗轮(28),它配有一个中心内螺纹孔;所述执行机构是与所述蜗轮(28)相啮合的、抗旋转止动的并且只能在其纵向上移动的调整轴杆(29),该调整轴杆与所述铰接杆作用连接。
地址 德国基勒格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