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录像装置及内容管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录像装置及内容管理方法。根据本发明,在使用者不独自具有大规模的记录容量,并且避免产生著作权问题的状态下,就能够实现欣赏使用者所希望欣赏到的内容。本发明的录像装置,包括:录制内容的录像部;和VoD化部,其对上述录像部录制的内容和视频点播的内容进行比较,根据该比较删除由上述录像部录制的内容。另外,具有接收基于视频点播的内容的接收信息的接收部;和再现内容选择部,当接收到由VoD化部删除的内容的再现指示时,通过接收部对基于视频点播的内容进行接收、再现。
申请公布号 CN10142057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08
申请号 CN200810171926.1 申请日期 2008.10.24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 山本贵之
分类号 H04N21/231(2011.01)I;H04N21/431(2011.01)I;H04N5/765(2006.01)I;H04N5/781(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21/231(2011.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录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录制内容的录像部;VoD化部,其对所述录像部录制的内容和视频点播的内容进行比较,根据该比较,在所述视频点播的内容与所述录制的内容相当的情况下,删除由所述录像部录制的内容;接收基于视频点播的内容的接收信息的接收部;和再现内容选择部,当接收到由所述VoD化部删除的内容的再现指示时,通过所述接收部对基于视频点播的内容进行接收、再现。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