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发光警示鞋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94014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11
申请号 TW099212902 申请日期 2010.07.07
申请人 弘光科技大学 发明人 黄瑞珍
分类号 A43B7/00 主分类号 A43B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培道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53馆219室
主权项 一种自发光警示鞋,包含有一鞋面结构、设置于该鞋面结构下方的一鞋底结构、与复数个发光元件,该鞋面结构结合于该鞋底结构,其特征在于:该自发光警示鞋进一步包含一电路装置与复数个往复式发电装置,该鞋底结构设置有至少一个容置空间,该电路装置包含有一控制单元与一输出单元,该电路装置的控制单元与该等往复式发电装置系设置于该容置空间,该电路装置的控制单元系将该等往复式发电装置并联,该等发光元件连接至该电路装置的输出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等发光元件系并联至该电路装置的输出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等发光元件系设置于该鞋面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鞋面结构包含有叠层状织物,该电路装置的输出单元设置于该叠层状织物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等发光元件系设置于该鞋底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鞋底结构进一步包含至少一个导通至该鞋底结构侧边的开放空间,使该等发光元件系设置于该鞋底结构的开放空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鞋底结构的开放空间导通至该容置空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电路装置进一步包含有一超电容单元,且同时连接至该控制单元与该输出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超电容单元设置于该鞋底结构的容置空间,且该超电容单元同时连接至该控制单元与该输出单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等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鞋底结构为弹性材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自发光警示鞋,其中该鞋底结构进一步包含至少一刚性结构,包覆于该控制单元与该等发光元件的外部周缘。
地址 台中县沙鹿镇中栖路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