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94267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11
申请号 TW099212223 申请日期 2010.06.28
申请人 廖志贤 发明人 廖志贤
分类号 B60T1/06 主分类号 B60T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高玉骏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杨祺雄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包含:一本体单元,具有一透空的操作空间、二界定出该操作空间两相反侧的侧壁部、二界定出该操作空间两相反端并连接于该等侧壁部之间的端壁部、至少一形成于其中一侧壁部并与该操作空间连通的第一缸室、至少一形成于另一侧壁部并与该操作空间连通的第二缸室,及一与该第一、二缸室的至少其中一者连通的进油孔;一活塞单元,具有至少一可移动地设置于该第一缸室的第一活塞,及至少一可移动地设置于该第二缸室的第二活塞;及一摇臂单元,具有二分别设置于该等侧壁部的摇臂,该等摇臂分别具有一枢设于该等侧壁部的底端部、一延伸出该操作空间的顶端部,及一连接于该顶、底端部之间并位于该操作空间的中间段,该等摇臂在一互相远离的释放位置及一互相靠近的刹车位置之间移动。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更包含一来令片单元,该来令片单元具有二可移动地设置于该本体单元并容置于该操作空间的来令片,该等来令片介于该等摇臂之间,当该等摇臂在该释放位置时,该等来令片互相远离,当该等摇臂在该刹车位置时,该等摇臂驱使该等来令片互相靠近。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其中,该本体单元更具有二间隔地设置于该等侧壁部之间并分别邻近于该等端壁部的导销,该等来令片分别可移动地设置于该等导销。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其中,该等来令片分别具有二间隔设置的穿孔,该等导销分别穿过该等来令片互相对应的穿孔。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更包含一手刹车缆线,该手刹车缆线具有一外管,及一可移动地穿设于该外管的钢索,该外管的其中一端与该等摇臂的其中一者的顶端部抵接,该钢索的其中一端与该等摇臂的另一者的顶端部连接。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其中,该等摇臂的其中一者的顶端部具有二间隔设置的耳片,及一介于该等耳片之间的间隔槽,该外管的其中一端与该等耳片抵接,该等摇臂的另一者的顶端部具有一凹口,该钢索穿过该间隔槽,且该钢索的其中一端与该凹口互相嵌卡。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其中,该本体单元具有二间隔地形成于其中一侧壁部的第一缸室,及二间隔地形成于另一侧壁部的第二缸室,该活塞单元具有二可移动地设置于该等第一缸室的第一活塞,及二可移动地设置于该等第二缸室的第二活塞。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可作手刹的卡钳装置,其中,该本体单元更具有一形成于其中一侧壁部并介于该等第一缸室之间的第一嵌槽,及一形成于另一侧壁部并介于该等第二缸室之间的第二嵌槽,该等摇臂分别对应于该第一、二嵌槽,该等摇臂的底端部分别位于该第一、二嵌槽的底端。
地址 彰化县秀水乡彰秀路36巷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