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在不同网路间进行软式交递的方法、用户代理器、网路应用闸道器及电脑可读媒体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01
申请号 TW093103339 申请日期 2004.02.12
申请人 奎康公司 发明人 李潘;亚朗刚德瑞C 玛汉德雷
分类号 H04L12/46 主分类号 H04L12/4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在不同网路的软式交递之方法,该方法包含:使用经由第一网路的一第一通讯链路而在一第一用户代理器与一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通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协议使用相同呼叫的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与该第一通讯链路时,经由在该第一用户代理器与该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一第二网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建立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而传送相关资料,使得该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该第二通讯链路而持续通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包含一应用软体,而且其中该应用软体能执行第二通讯链路的建立,及相关资料的传送。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相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不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相关资料是语音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相关资料是多媒体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相关资料包含相同呼叫的发信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是从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接收该相关资料,而且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只使用来自该等通讯链路之一的该相关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网路与该第二网路是每一者从下列组成的群中选取的一网路:一CDMA网路、一区域网路(LAN)、一无线区域网路、一全球电脑网路、一般封包无线电服务(GPRS)网路、一全球行动通讯系统(GSM)网路、一全球行动电信系统(UMTS)网路、与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前发现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使用网路偏爱标准而建立之前,判断是否使用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包含一继承用户代理器,而且其中该方法进一步包含与一网路应用闸道器通讯,该网路应用闸道器可帮助从该第一网路到该第二网路的软式交递。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前执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期间执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后执行。一种在不同网路的软式交递之方法,该方法包含:透过使用经由第一网路的一第一通讯链路而在第一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通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协议使用相同呼叫的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该第一通讯链路时,经由在第三用户代理器与该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一第二网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建立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而传送相关资料,使得该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在第三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该第二通讯链路而持续通讯。一种用于不同网路软式交递之用户代理器,该用户代理器包含:一处理器;在使用处理器的电子通讯中的记忆体;及在记忆体中储存的一应用软体,该配置来实施一方法的应用软体包含:透过使用经由第一网路的第一通讯链路而与第二用户代理器通讯;由该用户代理器协议使用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该第一通讯链路时,经由第二网路,由该用户代理器建立与该第二用户代理器的第二通讯链路;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而传送相关资料,使得该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该第二通讯链路来持续通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相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不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相关资料是语音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相关资料是多媒体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相关资料包含用于相同呼叫的发信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第一网路与该第二网路是每一者从下列组成的群中选取的一网路:一CDMA网路、一区域网路(LAN)、一无线区域网路、一全球电脑网路、一般封包无线电服务(GPRS)网路、一全球行动通讯系统(GSM)网路、一全球行动电信系统(UMTS)网路、与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前发现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24所定义的用户代理器,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网路偏爱标准使用之前判断是否使用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包含一继承用户代理器,而且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进一步包含与一网路应用闸道器通讯,该网路应用闸道器有助于从该第一网路到该第二网路的软式交递。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是在建立第二通讯链路之前执行协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期间执行协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用户代理器,其中该透过应用软体实施的方法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后执行协议。一种用于不同网路软式交递之网路应用闸道器,该网路应用闸道器包含:一处理器;在使用处理器的电子通讯中的记忆体;及一应用软体储存在该记忆体,该配置实施一方法的应用软体包含:透过使用经由第一网路的一第一通讯链路而允许在一第一用户代理器与一继承用户代理器之间的通讯;使用该第一用户代理器来协议使用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该第一通讯链路时,经由一第二网路而建立与该第一用户代理器的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与早期用户代理器的一通讯链路时,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而传送相关资料,使得该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该第二通讯链路来持续通讯。一种用以储存程式资料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程式资料包含用以在通讯装置中实施一方法之执行指令,该方法包含:使用经由一第一网路的第一通讯链路而在第一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通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协议以使用相同呼叫的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该第一通讯时,经由在第一用户代理器与第二使用者媒介之间的一第二网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建立第二通讯链路;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来传送相关资料,使得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该第二通讯链路来持续通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相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相关资料具有不同资料格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相关资料是语音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相关资料是多媒体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相关资料包含相同呼叫的发信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正从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接收相关资料,而且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只使用来自该等通讯链路之一的相关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第一网路与该第二网路是每一者从下列组成的群中选取的一网路:一CDMA网路、一区域网路(LAN)、一无线区域网路、一全球电脑网路、一般封包无线电服务(GPRS)网路、一全球行动通讯系统(GSM)网路、一全球行动通讯系统(UMTS)网路、与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进一步包含在建立该第二通讯链路之前,发现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使用网路偏爱标准而建立之前,决定是否使用该第二网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第二用户代理器包含一继承用户代理器,而且其中一网路应用闸道器有助于从第一网路到第二网路的软式交递。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前执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期间执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协议是在该第二通讯链路建立之后执行。一种用以储存程式资料之电脑可读媒体,其中该程式资料包含用以实施在一通讯装置中方法之可执行指令,该方法包含:使用经由一第一网路的第一通讯链路而在第一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通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协议以使用相同呼叫的一第二通讯链路;当维持该第一通讯时,经由在第三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一第二网路,由至少该第一用户代理器建立该第二通讯链路;经由该第一通讯链路与该第二通讯链路来传送相关资料,使得相关资料能用于相同呼叫;放弃该第一通讯链路;及使用在第三用户代理器与第二用户代理器之间的该第二通讯链路而持续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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