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01
申请号 TW099217193 申请日期 2010.09.03
申请人 中华扩增实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雅玲
分类号 G06T17/00 主分类号 G06T1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瑞田 高雄市凤山区建国路3段256之1号;康清敬 高雄市凤山区建国路3段256之1号
主权项 一种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包含:一辅助道具,其包括:一握把;一图形配置模组,其侧边环设有至少一图形元件配置部,每一图形元件配置部呈现一扩增实境图形元件,该图形配置模组系连接该握把;一显示器;一摄影装置,用以拍摄该扩增实境图形元件,以提供包括该辅助道具与该扩增实境图形元件之一识别图形的一画面影像;以及一影像处理装置,用以连接该显示器与该摄影装置,以取得该画面影像并计算该识别图形于呈现于该画面资料之位置,以导入该识别图形对应之一扩增实境影像物件于该识别图形在该画面资料之显示部位,并结合该辅助道具之影像而形成一扩增实体影像显示于该显示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每一该图形元件配置部包括一凹陷之容置空间与一透明板,该容置空间配置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侧边,该透明板配置于该容置空间之开口,该等透明板与该等容置空间之组合形成复数个元件配置孔而显露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表面,每一图形元件配置部用以置入卡片式之该扩增实境图形元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等元件配置孔系配置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侧面且邻接该侧面之边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等元件配置孔系配置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顶面且邻接该顶面之边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等元件配置孔系配置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底面且邻接该底面之边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图形配置模组为立体柱状,该图形元件配置部系环设于该图形配置模组之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图形配置模组垂直该握把方向之横断面为多角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横断面为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或六角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图形配置模组顶端具有一连接件,该连接件之顶端系连接至一支撑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支撑部为该连接件之顶端以对称向上延伸形成弧形支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握把之手持部位系配置有包括复数颗粒状之一止滑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图形配置模组内包括一显示电路,该等图形元件配置部为连接该显示电路之一液晶萤幕。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辅助道具更包括一连接线路,该连接线路用以连接该显示电路与一外部电子装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外部电子装置为该影像处理装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具影像成形辅助道具的扩增实境影像设备,其中该图形配置模组系为板状,且配置于该握把之侧边或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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